辉煌三十年 农业新跨越
省农牧厅纪念改革开放30年
草原生态环境局部向好人工种草取得长足发展
———甘肃省草原保护建设与草产业发展概况
改革开放以来,我省以加快草原保护建设和发展牧区畜牧业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不断深化牧区改革,在草原法制建设、草原承包责任制落实、草原保护、草产业发展、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等方面进行了努力探索,加快了草原保护建设和草产业发展步伐。
以地方性配套法规的制定完善为重点,草原法制体系建设逐步健全。自《草原法》实施以来,我省先后颁布和修订了《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》等2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。2007年颁布实施了《甘肃省草原条例》,标志着我省草原保护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。全省成立省、地、县三级草原监理机构48个,有草原执法人员580人,为推进我省草原法制化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。
以草原围栏建设为主体,草原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夯实。全省累计建设草原围栏5905万亩,建成飞播牧草基地105万亩,治理“三化”草原面积5094万亩,治理黑土滩140万亩,分别是改革开放前的69倍、5倍、34倍、9倍。已建成牲畜暖棚圈舍260万平方米,牧民定居点8600多处,人畜饮水点10万多处,建成防火储备库1800平方米。从2003年以来通过退牧还草工程,投资13.85亿元建成草原围栏5880万亩,明显改善了项目区草原生态环境。
以制度落实为切入点,草原承包经营逐步实现。我省从1980年开始,逐步在牧区推行草原承包经营。近年来,重点开展了牧区和半农半牧区草场承包完善工作,重点牧区的草场承包到户工作基本完成。截至2007年,全省共落实草原承包面积17843万亩,占全省草原可利用面积2.41亿亩的74%。
以人工种草和草产品加工为着力点,草产业取得长足发展。到2007年底,我省人工种草留床面积达到1702万亩,仅次于内蒙古位居全国第二,是改革开放前的38倍。紫花苜蓿留床面积达到793万亩,占全国种植面积的三分之一,居全国第一位。草产品加工能力达到96万吨,规模种草基地面积达到155万亩,牧草种子基地面积22万亩。全省种草规模每年基本稳定在500万亩左右,种植面积向优势区域集中。
以植被修复为目的,草原生态治理初见成效。全省草原退化速度明显减缓,部分区域草原植被开始出现良性演替。甘南草甸草原的植被盖度平均由60%左右提高到75%以上。退牧还草项目区禁牧三年后,植被盖度达到90%,休牧三年后植被盖度达到80%。河西荒漠草原禁牧第三年植被盖度由20%提高到40%以上。黄土高原退耕还草区实施封山禁牧后,草地植被盖度增加到85%左右。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:标志 草种 草种子 |